登入
最新主題
» sabrina2245?撒布林那?哈........哈由 拔舌地獄裡的水响 2019-05-13, 17:20
» ○○台壇又遷單新站了?
由 拔舌地獄裡的水响 2019-02-25, 13:27
» 大千之迷在某論壇故意將慈心秀行寫成慈心獸行
由 拔舌地獄裡的水响 2019-02-25, 13:22
» 又開張啦?
由 無來去二世 2018-07-04, 23:19
» 20180716靈巖山地藏法會
由 訪客 2018-06-24, 23:21
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的「我」與「無我」
台灣地區佛教網路論壇 :: 討論區 :: 【宗教辯正討論區】
第1頁(共1頁)
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的「我」與「無我」
我 (丁福保佛學大辭典)
己身有一主宰而常住者。認定我者為外道,否定之者為教。
唯識論一曰:「我謂主宰。」
佛教指五蘊之和合者為假我,非有實之我體。
佛地論一曰:「我謂諸蘊世俗假者。」
智度論一曰:「佛弟子輩等,雖知無我,隨俗法說我,非實我也。」
無我 (丁福保佛學大辭典)
又云非我。
常一之體,有主宰之用者為我,於人身執有此,謂之人我,於法執有此,謂之法我,於自己執有此,謂之自我,於他執有此,謂之他我。
然人身者五蘊之假和合,無常一之我體,法者總為因緣生,亦無常一之我體,既無人我,無法我,則無自我他我,不待言矣。
如此畢竟無有我,是究竟之真理也。
金剛經曰:「通達無我法者,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。」
十地經論一曰:「無我智有二種,我空法空。」
止觀七曰:「為無智慧故,計言有我。以慧觀之,實無有我。我在何處?頭足支節,一一諦觀,了不見我。何處有人及以眾生?眾生業力機關,假為空聚。從眾緣生,無有宰主,如宿空亭。」
原人論曰:「形骸之色,思慮之心,從無始來,因緣力故,念念生滅,相續無窮。如水涓涓,如燈焰焰。身心假合,似一似常。凡愚不覺之,執之為我。寶此我故,即起貪瞋痴等三毒。三毒擊意,發動身口,造一切業。」
二無我 (丁福保佛學大辭典)
一、人無我。
自主自在之我為我。凡夫不了五蘊假合和之義,固執實有自主自在之人體,曰人我,
今了五蘊假和合之義,達實無人體,曰人無我,是為小乘之觀道,以斷煩惱障,而得涅槃者也。
二、法無我。
固執諸法有實體,有實用,曰法我。
今了諸法因緣生之義,達實無自性,曰法無我,是為大乘菩薩之觀道,以斷所知障,而得菩薩者也。
自性 (《中觀論頌講記》:觀有無品第十五,印順法師)
自性的定義,是自有、常有、獨有。
諸法 (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)
「[0855b15] 如世尊言。一切法無我。何等一切法。云何為無我。
一切法者。略有五種。一者心法。二者心所有法。三者色法。四者心不相應行法。五者無為法。」
小乘唯悟人無我,菩薩則二無我皆悟。
我、無我 (成佛之道,印順法師)
我有二:一、補特伽羅我;二、薩迦耶我。
補特伽羅,譯義為數取趣,是不斷在生死中受生的意思。
無論是自己,別人,畜生,都有身心和合的個體,都可說有世俗假我的(受假)。
但眾生不能悟解,總以為是實體性的眾生在輪迴,就成為補特伽羅我執。
薩迦耶,是積聚的意思。在自己的 [P356] 身心和合中,生起自我的感覺,
與我愛、我慢的特性相應,與他對立起來(名假)。
這是根本沒有的妄執──薩迦耶見。
對人,有補特伽羅我執;對自己,有補特伽羅我執,更有薩迦耶見的我執。
眾生的世俗心境,都是執我的(俱生我執)。
但這是直覺來的,極樸素的實我,到底我是什麼,大都不曾考慮過。
這到了宗教家,哲學家手裡,就推論出不同樣的自我來(分別我執)。
但作為生命主體,輪迴實體的我,一定認為是實有的;這是與他對立而自成的,輪迴而我體不變的。
實有(實),自有(一),常有(常),為自我內含的特性。
這與執法有自性的自性,定義完全一樣。
所以約法說無自性,約眾生說無我,其實是可通的。
所以說為法無自性空,我無自性空,又說為法無我,人(補特伽羅)無我。
從凡情所執的我來說,不外乎『即蘊計我』,『離蘊計我』二類。
然以正理觀察起來,自性有的「我,不」能說「即是」五「蘊」的。
我到底是什麼?
一般所說的:我走,我拿,我歡喜,我想像,我作為,我認識,都是不離身心 ──五蘊的。
所以一般的我執,都是執蘊為我的。
但五蘊是眾多的,生滅無常的,苦的,這與我的定義──是一,是常,是樂,並不相合。
如真的五蘊就是我,那就不成其為我,要使大家失望了。
一般宗教家,經過一番考慮,大都主張離蘊計我,認為離身心──五蘊外,別有是常,是樂,微妙而神秘的我。
但以正理推求,也決「非」是「離蘊」而有我的。
因為離了五蘊,就怎麼也不能形容,不能證明我的存在,不能顯出我的作用。怎麼知道有我呢?
眾生的執我,都是不離身心自體的,並不如神學家所想像的那樣。
有的固執離蘊有我,又另為巧妙的解說。
有說是相屬的:以為五蘊是屬於我的,是我的工具。
我利用 [P358] 了足,就能走;利用了眼睛,就能見;利用意識,就能明了認識。
有說是相在的:如我比五蘊大,五蘊就在我中,如五蘊比我大,我就存在於五蘊中。
這既然都是離蘊計我的不同解說,當然也不能成立。
所以,「不」是相「屬」的,也「不」是「相在」的。
相屬,如部下的屬於長官;相在,如人在床上。
這都是同時存在,可以明確的區別出來。
但執相屬,相在的我執,如離了五蘊,怎麼也不能證明為別有我體,所以都不能成立。
經這樣的觀察,「故知」是「 無我」的,並沒有眾生妄執那樣的我體;我不過是依身心和合相續的統一性,而假名施設而已。
我空與法空,在般若經論中,常常是互相證成的。
我空,所以法也是空的;法空,所以我也是空的。
依此,「若」了達眾生而「無有我」,那「何得有 [P359] 我所」法呢?
我所,是我所有法,我所依法。
如我的身體,我的財產,我的名位,我的國家……凡與我有關,而繫屬於我的,就是我所有的法。
又如我是受假,是取身心而成立的。所以,如五蘊,六處,六界,六識等,都是我所依的法假。
我所有的,我所依的,都是法。無我,就沒有我所,所以我空也就法空了。
反之,「諸法」的自「性」,似乎是真實的,「尚」且是「空」的,「何況」那依法而立的「我」?這更不消說是空的了。
我所 (丁福保佛學大辭典)
我所有之略,自身為我,自身外之萬物謂為我所有。有我之情者,以為自身外之事物,皆我之所有也。
己身有一主宰而常住者。認定我者為外道,否定之者為教。
唯識論一曰:「我謂主宰。」
佛教指五蘊之和合者為假我,非有實之我體。
佛地論一曰:「我謂諸蘊世俗假者。」
智度論一曰:「佛弟子輩等,雖知無我,隨俗法說我,非實我也。」
無我 (丁福保佛學大辭典)
又云非我。
常一之體,有主宰之用者為我,於人身執有此,謂之人我,於法執有此,謂之法我,於自己執有此,謂之自我,於他執有此,謂之他我。
然人身者五蘊之假和合,無常一之我體,法者總為因緣生,亦無常一之我體,既無人我,無法我,則無自我他我,不待言矣。
如此畢竟無有我,是究竟之真理也。
金剛經曰:「通達無我法者,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。」
十地經論一曰:「無我智有二種,我空法空。」
止觀七曰:「為無智慧故,計言有我。以慧觀之,實無有我。我在何處?頭足支節,一一諦觀,了不見我。何處有人及以眾生?眾生業力機關,假為空聚。從眾緣生,無有宰主,如宿空亭。」
原人論曰:「形骸之色,思慮之心,從無始來,因緣力故,念念生滅,相續無窮。如水涓涓,如燈焰焰。身心假合,似一似常。凡愚不覺之,執之為我。寶此我故,即起貪瞋痴等三毒。三毒擊意,發動身口,造一切業。」
二無我 (丁福保佛學大辭典)
一、人無我。
自主自在之我為我。凡夫不了五蘊假合和之義,固執實有自主自在之人體,曰人我,
今了五蘊假和合之義,達實無人體,曰人無我,是為小乘之觀道,以斷煩惱障,而得涅槃者也。
二、法無我。
固執諸法有實體,有實用,曰法我。
今了諸法因緣生之義,達實無自性,曰法無我,是為大乘菩薩之觀道,以斷所知障,而得菩薩者也。
自性 (《中觀論頌講記》:觀有無品第十五,印順法師)
自性的定義,是自有、常有、獨有。
諸法 (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)
「[0855b15] 如世尊言。一切法無我。何等一切法。云何為無我。
一切法者。略有五種。一者心法。二者心所有法。三者色法。四者心不相應行法。五者無為法。」
小乘唯悟人無我,菩薩則二無我皆悟。
我、無我 (成佛之道,印順法師)
我有二:一、補特伽羅我;二、薩迦耶我。
補特伽羅,譯義為數取趣,是不斷在生死中受生的意思。
無論是自己,別人,畜生,都有身心和合的個體,都可說有世俗假我的(受假)。
但眾生不能悟解,總以為是實體性的眾生在輪迴,就成為補特伽羅我執。
薩迦耶,是積聚的意思。在自己的 [P356] 身心和合中,生起自我的感覺,
與我愛、我慢的特性相應,與他對立起來(名假)。
這是根本沒有的妄執──薩迦耶見。
對人,有補特伽羅我執;對自己,有補特伽羅我執,更有薩迦耶見的我執。
眾生的世俗心境,都是執我的(俱生我執)。
但這是直覺來的,極樸素的實我,到底我是什麼,大都不曾考慮過。
這到了宗教家,哲學家手裡,就推論出不同樣的自我來(分別我執)。
但作為生命主體,輪迴實體的我,一定認為是實有的;這是與他對立而自成的,輪迴而我體不變的。
實有(實),自有(一),常有(常),為自我內含的特性。
這與執法有自性的自性,定義完全一樣。
所以約法說無自性,約眾生說無我,其實是可通的。
所以說為法無自性空,我無自性空,又說為法無我,人(補特伽羅)無我。
從凡情所執的我來說,不外乎『即蘊計我』,『離蘊計我』二類。
然以正理觀察起來,自性有的「我,不」能說「即是」五「蘊」的。
我到底是什麼?
一般所說的:我走,我拿,我歡喜,我想像,我作為,我認識,都是不離身心 ──五蘊的。
所以一般的我執,都是執蘊為我的。
但五蘊是眾多的,生滅無常的,苦的,這與我的定義──是一,是常,是樂,並不相合。
如真的五蘊就是我,那就不成其為我,要使大家失望了。
一般宗教家,經過一番考慮,大都主張離蘊計我,認為離身心──五蘊外,別有是常,是樂,微妙而神秘的我。
但以正理推求,也決「非」是「離蘊」而有我的。
因為離了五蘊,就怎麼也不能形容,不能證明我的存在,不能顯出我的作用。怎麼知道有我呢?
眾生的執我,都是不離身心自體的,並不如神學家所想像的那樣。
有的固執離蘊有我,又另為巧妙的解說。
有說是相屬的:以為五蘊是屬於我的,是我的工具。
我利用 [P358] 了足,就能走;利用了眼睛,就能見;利用意識,就能明了認識。
有說是相在的:如我比五蘊大,五蘊就在我中,如五蘊比我大,我就存在於五蘊中。
這既然都是離蘊計我的不同解說,當然也不能成立。
所以,「不」是相「屬」的,也「不」是「相在」的。
相屬,如部下的屬於長官;相在,如人在床上。
這都是同時存在,可以明確的區別出來。
但執相屬,相在的我執,如離了五蘊,怎麼也不能證明為別有我體,所以都不能成立。
經這樣的觀察,「故知」是「 無我」的,並沒有眾生妄執那樣的我體;我不過是依身心和合相續的統一性,而假名施設而已。
我空與法空,在般若經論中,常常是互相證成的。
我空,所以法也是空的;法空,所以我也是空的。
依此,「若」了達眾生而「無有我」,那「何得有 [P359] 我所」法呢?
我所,是我所有法,我所依法。
如我的身體,我的財產,我的名位,我的國家……凡與我有關,而繫屬於我的,就是我所有的法。
又如我是受假,是取身心而成立的。所以,如五蘊,六處,六界,六識等,都是我所依的法假。
我所有的,我所依的,都是法。無我,就沒有我所,所以我空也就法空了。
反之,「諸法」的自「性」,似乎是真實的,「尚」且是「空」的,「何況」那依法而立的「我」?這更不消說是空的了。
我所 (丁福保佛學大辭典)
我所有之略,自身為我,自身外之萬物謂為我所有。有我之情者,以為自身外之事物,皆我之所有也。
訪客- 訪客
回復: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的「我」與「無我」
這段是真的如實照見。「諸法」的自「性」,似乎是真實的,「尚」且是「空」的,
這個「何況」就是推理所得的結論?那還是如實照見所知之?「何況」那依法而立的「我」?這更不消說是空的了。
訪客- 訪客
回復: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的「我」與「無我」
應該還不算結論。這個「何況」就是推理所得的結論?那還是如實照見所知之?
廣日- 發言量已達20帖以上者
- 性別 : 文章總數 : 59
信仰及宗派 : 佛教大乘
注冊日期 : 2010-09-11
台灣地區佛教網路論壇 :: 討論區 :: 【宗教辯正討論區】
第1頁(共1頁)
這個論壇的權限:
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復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