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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台灣佛教網路論壇版主以一堆理由反對公投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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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由 訪客 2010-09-22, 01:22

當年台灣佛教網路論壇版主以一堆理由反對公投制度,現在想來,才開始警覺到這種反民主的思維到底是從哪裡來的。

我們都知道地藏十輪經已明訂僧「事」僧決的原則,三壇大戒亦有三師七證的律制,可見律制應以民主程序運作。那麼,佛教網路論壇版務亦屬「事」,為何不能以民主程序運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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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由 訪客 2010-09-23, 17:42

理事不二

  道理說得再好,一旦與生活脫節,就成了戲論。理論和認識如果跟生活行為無關,就是理事分立,分立就不是不二了。

  修學佛法最偉大的目標,在於完成法的人格化;也就是說,以法為生命的內涵,構成生活的特色和獨特的風格,那才是真正完成了法身的熔鑄。如果理是理,事歸事,一個理,一個事,分明是兩個,顯然背離了不二法門。因此修行者必須把握的要領是理事不二,這樣才能因理成事,以事證理,也才能證入不二法門

地藏十輪經雖已明訂僧「事」僧決的原則,但在本質上卻仍是「理」。

基於理事不二的原則,因此樓上法友應避免執事廢理的問題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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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由 訪客 2010-09-23, 18:12

佛教網路論壇版務亦屬「事」,為何不能以民主程序運作?
諒必是誤解了「理事不二」的意義了吧?他們誤以為既然「理事不二」所以理即是事。易言之,他們根本不懂「不二」乙詞的意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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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由 訪客 2010-12-31, 14:35

依文解義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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